2017年11月四川泸州市古蔺县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64人公告

来源:古蔺县人民政府 2017-11-16 11:22:17
  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7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按照《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教育局泸州市卫生局关于补充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4〕190号)、《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泸市人社办〔2014〕255号)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核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7〕25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古蔺县2017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17年11月24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属古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5.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于2017年11月24日(工作时间)到古蔺县卫计局四楼会议室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4.《古蔺县2017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须按要求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个人(学籍)档案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20171101-20171124岗位新聘人员须在所聘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20171125-20171137岗位新聘人员须在所聘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ulin.gov.cn/)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7205144


  咨询电话:0830-7205613


  点击下载>>>


  1.2017年11月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7年11月古蔺县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doc


  4.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


  古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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