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6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才网
2017-11-17 10:11:30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六)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电话:0871-65815871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拉姆老师。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周末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办公楼504办公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网络及电话报名;此次报名不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可以代报名,代理人除提交报名人的报名材料外,需同时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
(4)国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
(5)本人所在党委开具的党组织身份证明。
(三)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人事处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能参加笔试、面试。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11月21日在学院官网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7年11月21日-22日到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办公楼5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参加考察人员。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满分100分。每个岗位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开考,个别急需或紧缺岗位,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1.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笔试后通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学校官网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
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和体检。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学校按学校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未体检或在指定时间不能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1次。
七、公示
在云南财经职业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第一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一年后工作表现优异者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1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月工资标准依据学历、在校工龄、绩效工作量和考核结果进行发放。本科学历基本工资3000元(含五险),研究生学历基本工资3200元(含五险)。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试用期满后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缴费办法按国家、昆明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假期工资待遇(病假、事假、产假、婚丧假)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和《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日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871-65812815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408号
邮编:650222
附件:云南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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