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淄博高青县招聘旅游讲解员公告

来源:高青政务网 2017-11-17 10:41:19
 高青县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旅游局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11月29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3、报名要求: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高青县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40元(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4、考生于12月6日上午(8:30—11:30)持身份证、缴费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将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高青政务网(http://www.gaoqing.gov.cn/)”进行查询。


  四、考核体检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上岗。到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六、待遇


  旅游讲解员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470元/月),补贴200元/月;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补贴、保险等管理费用由县财政负担,并列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随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招聘咨询电话:0533-6967137


  县旅游局咨询电话:0533-6962253


  监督电话:0533-6961352


  附件:


  1.高青县公开招聘旅游讲解员报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高青县人才服务中心


  高青县旅游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