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招聘11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主要围绕全省水利建设和管理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公益性、前沿性的研究和技术成果推广、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山东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11月16日。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kysd.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至邮箱sdskyzgb@126.com。报名人员须于面试前三天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0531-86974349、0531-86974039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2)海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5)个人简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百分制计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由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水科院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东、王鹏、李浩
联系电话:0531-86974349、0531-86974039
电子邮箱:sdskyzgb@126.com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