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长沙天心区城乡建设局招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心区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土建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协助处理房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土建类专业,初级职称以上。
4、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单位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6、具有汽车驾驶证(C1证)的优先考虑。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心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
正常工作日报名(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六、星期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2616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899616。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B、毕业证、学位证、土建工程师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C、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经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面谈考试。
(四)面谈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谈考试的形式,面谈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表达能力、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个月),该岗位为阶段性工作,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该工作结束后自动解除合同。
五、待遇
按天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899616
长沙市天心区城乡建设局
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