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奎屯公路管理局招聘108名公告
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奎屯公路管理局对所属的10个收费站(奎屯、奎屯北、克拉玛依、乌尔禾、小拐、天北、克南、白碱滩、百口泉、乌尔禾匝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奎屯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县(处)级,主要负责奎屯、克拉玛依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和专用公路的养护管理、收费服务等工作。奎屯公路管理局现下设奎屯、克拉玛依、独山子、乌苏4个公路分局,奎屯、奎屯北、克拉玛依、乌尔禾、小拐、天北、克南、西郊、克西、白碱滩、百口泉、乌尔禾匝道、乌苏东临时主线、乌苏东、西大沟、红星、高泉、古尔图18个收费站,奎屯、高泉、五五新镇、克南、百口泉、乌尔禾6个服务区,现有在职职工1261人(其中聘用制收费员870人)
二、招聘原则
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的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奎屯、乌苏、克拉玛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7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6团户籍和农村户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基础汉语水平及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疾病的不得报考:
血液病、结核病、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严重慢性胃肠疾病、急性肝炎、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症、红斑狼疮、皮肌炎或多发性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吸血虫病等。(具体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如隐瞒以上病症,在后期发现有不适合收费工作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6、学历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7、年龄要求:收费员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8、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相对特殊(收费站距离市区较远,需四班三运转等),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适宜报考;
9、须服从岗位分配;
10、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和现役武警、军人;
2、因个人原因单方面从奎屯公路管理局辞职的聘用制收费员;
3、曾被奎屯公路管理局辞退、开除人员;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8、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9、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工作人员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各项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如实报名,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自负后果。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在奎屯市政府(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1月19日-11月2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笔试报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克拉玛依市报名、资格审查点设在所在克拉玛依公路管理分局(地址:克拉玛依市西环路28号)。奎屯市报名、资格审查点设在奎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26-1号,奎屯市行政事业大厅西侧)。
3、考生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时备用。
4、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5、资格审查内容:按照招聘简章公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截图、驾驶证、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报名、笔试相关费用100元。
7、注意事项
(1)考生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得更改。
(2)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和笔试时均使用与身份证一致的姓名。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于2017年11月23日—11月2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前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下午16:00。笔试考点设在奎屯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采用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职业能力、职业道德、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民族理论政策、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4、笔试加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5、不符合要求予以加分的,经查实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6、笔试成绩公布:2017年11月27日上午11:00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以及是否进入面试。
7、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入围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相关要求将于笔试成绩公示后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请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网站通知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费用4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又不能证明本人身份、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为主,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遴选至招聘岗位人数。
面试结束1天后,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及注意事项。
(七)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生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1、奎屯公路管理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员登陆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下载《奎屯公路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考察表》,并如实填写。
2、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
3、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应提供其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等。
5、出现下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抵制、反对言行者;
②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者或虽有结论但不适宜聘用者;
③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害者;
④有民族分裂言行,参与民族分裂活动者;
⑤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者;
⑥受过刑事处罚或违反党纪、政纪受到纪律处分,不适宜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者;
⑦档案审核中关于年龄、学历、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有弄虚作假、涂改或隐瞒组织者;
⑧因其他问题不宜聘用者。
(九)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奎屯公路管理局党委审议,并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奎屯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培训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审批后,由奎屯公路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和《劳动合同之协议》(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第8条“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之规定,聘用制收费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的一律不得申请调整工作地点和岗位。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书》不足三年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30日向所在收费站提出书面辞职,并支付上岗前培训费、服装费,扣发本年度各项奖金(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年终一次性奖和年度绩效奖等)。
2、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4、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考录其他单位。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
奎屯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2-3353010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委(监察室):0991-5282205
招聘期间,奎屯公路管理局将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为方便调查核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或举报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
七、其他事宜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或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提示等事项,将在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登陆奎屯市政府网(http://www.kuitun.gov.cn)、克拉玛依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syshrc.com)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简章》由奎屯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奎屯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科:0992-3353044
附件:1.奎屯公路管理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奎屯公路管理局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笔试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奎屯公路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