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招才月”--扬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6人公告

来源: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20 10:33:28

  “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才26条”,广泛集聚重点地区高校院所高端人才和优秀毕业生人才来扬工作,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公告精神,现就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参加“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91个岗位,计划招聘136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及招聘现场公告栏。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四、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11月19日,上午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北区体育馆


  11月26日,上午 清华大学综合体育馆


  11月26日,下午 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各招聘岗位咨询及联系电话详见《“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五、考试形式


  各招聘部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凡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各招聘部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成绩相同,另行组织加试决出名次)。


  2.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单位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4—80978252(扬州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4—85825021(扬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扬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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