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永州新田县招聘教师91名公告

来源:新田县政府 2017-11-20 10:34:09
新田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我县教育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中小学校和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及职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91名,其中直接进行面试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生物、地理和初中语文、数学、物理8个职位28名,需要进行笔试的职位8个63人。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政治思想表现好,专业知识扎实,有献身新田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获得市级荣誉称号者(如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如全国教学竞赛获奖者,省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在本专业已取得明显成果的优秀教师或专家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累计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临聘人员报考农村小学语数教师,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县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9.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及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形式,可委托他人到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6—4716766),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5—28日。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报名等相关材料;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在我县公办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累计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临聘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本人1年的工资发放名册复印件(每学年6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发放名册,学校盖章、校长审核签字)等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到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或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相关职位专业综合知识。其中小学教师为初中和小学语文、数学综合基础知识(初中、小学各约占50%,语文、数学各约占50%);乡镇公办幼儿教师为幼教基础理论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新田思源实验学校(龙泉镇云鹤路602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需要进行笔试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笔试后一周内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上班时间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需要笔试的职位


  (1)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情况,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2)初中和小学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试教,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17年上期使用的教材内容,小学为四年级,初中为二年级,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3)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试教和才艺表演,分值各50分,时间分别为10分钟和5分钟;试教内容在面试前抽签决定,才艺表演内容由本人在弹、唱、跳、讲、画中任意选择一项。其中弹奏的器乐为钢琴、风琴或电子琴,自备曲目;唱为自备歌曲一首进行清唱;跳为自选舞蹈一段,自备音乐碟、服装和道具;讲为自选题目讲故事、朗诵、演讲;画为根据评委要求的主题作画,作画工具自备。


  (4)时间、地点:具体时间见通知,地点为新田思源实验学校。


  2.直接进入面试的职位


  (1)面试方式为试教,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15分钟,采取先备课后试教的方式。试教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我县2017年上期普通高中高一、初二使用的教材内容。试教所用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2)时间、地点: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地点为新田思源实验学校。


  (五)成绩合成


  1.需要进行笔试的职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须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


  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综合材料。

 

  (八)递补


  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直接进入面试)或综合成绩(需要进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


  四、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有关要求


  1.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2.诚信应聘。拟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低于三年,否则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


  2.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县纪委(0746-4712255)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746-4714990)


  招聘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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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新田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一)


  附件:2.新田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职位表(二)


  附件:3.新田县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新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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