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赣州定南县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定南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人才急需、紧缺状况,着力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我县“六大攻坚”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定南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本县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未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7年11月18日-12月3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6日。
2.报名地点: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都实行免费。
4.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要求全日制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原件;
(6)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外县原单位所在地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8)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9)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对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未能开考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17年12月7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2017年12月9日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原则上视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将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定南县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定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2017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设在定南县,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以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项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全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申论全为主观题,考生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作答。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评卷结束后,将按县直单位、乡镇分级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未入闱面试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查询。
4、其他事项。
如某职位报名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考生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入闱面试人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仅参加了笔试或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四)面试
2017年12月18日,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入闱面试人员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不收取相关费用。入闱面试人员,按面试准考证规定面试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2. 若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于2017年12月21日在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原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3.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备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人员管理与待遇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12号)文件精神和《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借用、调离聘用岗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用或调走被聘用人员。如违反聘用合同,应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本公告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428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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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