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厦门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招聘1人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非在编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森林消防专业队非在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是指从事森林消防(主要从事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由区防火办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享受同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待遇(厦同人劳〔2011〕56号)。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森林消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初中毕业(含)以上学历,年龄19—29周岁(1997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1.68米、裸眼视力5.0以上的男性公民。
4、同安区常住户口。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区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大楼(原区林业局)防火办(403室)。
3、报名方法: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见附件,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3张(均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并交纳报名费80元。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四、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采取直接进入体能考核(公路跑步40%、负重登山测试60%)
1、公路跑步5公里,总分100分,按名次计算,第一名为100分,后每减少一个名次减3分(按实际考分的40%计入个人综合分)。
2、负重20公斤登山测试。背灭火水枪(内装大约20公斤水),起点从 “西山岩”的大门开始,终点到“西山岩”后山的防火瞭望台,总分100分,按名次计算,第一名为100分,后每减少一个名次减3分(按实际考分的60%计入个人综合分)。
体检和考核
1、体检。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取负重登山考核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其他证件,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体能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1、参加体能考核人员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要量力而行,中途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自行终止或放弃测试,如身体出现不适等情况而导致的安全问题,均由参加测试者自负。
2、经聘用者,签订二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二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3、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4、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同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mta.gov.cn/)最新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5、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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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农业与林业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