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含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应聘艺术学院除外),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原则上应聘人员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高层次人才或急需岗位等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九)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7年11月23日9:00-2017年12月13日12:00。
应聘人员在此期间通过我校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查询具体招聘岗位,下载并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报名表中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
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和鉴定表及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1-6项)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请发至fdybm@hrbust.edu.cn;应聘其他岗位的请发至 hlgbm@hrbust.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部门—岗位—姓名(如:机械学院—教师A—姓名),附件小于30M。邮件接收后会自动回复,收到此“回复”后不必再次报名,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7年11月24日9:00-2017年12月13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按规定时间准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学府路52号)新教学楼E0424室。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鉴定表;②本、硕、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③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学校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⑤论文、专利、项目的证明材料;⑥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提供材料不齐或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5、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的通知。
(四)考试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参加应聘岗位招聘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享受待遇
(一)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引进人员的服务期为5年以上。
(三)其他优秀人才如有意向,相关待遇可面议。
八、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陈老师;联系方式:0451-86390189。
十、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十一、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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