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深圳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招聘1691人公告

来源:深圳卫生人才网 2017-11-22 10:25:29
2017年深圳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集中招聘公告

 

  根据深圳市医疗卫生人才需求情况,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于2017年12月集中招聘一批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具体岗位见《2017年深圳市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集中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本公告及及岗位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优先录取。


  4.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收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报考学历要求


  考生的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


  2.报考专业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麻醉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麻醉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外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2017年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未取得学位证,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学位证书时间的证明。


  二、报考


  (一)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考管理平台”(网址:http://106.75.153.138/)”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实名注册用户。注册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2.网上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17年11月18日9:00至2017年12月4日17:00期间,以本人在招考管理平台注册的账号登录选报岗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时可以选择是否愿意调剂。


  2.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通讯畅通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核


  (一)资格审核方法


  资格审核安排在12月5日至12月7日在网上进行。考生需在资格审核期间登录“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考管理平台”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注意事项


  1.须上传的基本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个人简历、学历证、学位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其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国内全日制普通医学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推荐表(函) 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


  (3)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应证件;


  (4)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以下情形的须上传相应材料:


  (1)属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岗位要求有具体研究方向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其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资料或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及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函)、成绩单、毕业论文、学校(院)开具的其他相关证明等。


  (3)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所有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在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报考人员所上传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安排在12月9日-10日在深圳举行,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于12月7日-9日登录“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考管理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至深圳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与公示


  (一)入围公示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综合表现拟定入围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对入围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根据招聘及录取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选择分批公示。


  (二)体检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相关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3)录取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将由各单位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聘用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招聘公告或招聘住院医师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招录意向协议书(2018年毕业的学生)。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和我市相关招聘规定的单位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招聘查询网址和咨询电话如下: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www.szhpfpc.gov.cn。


  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网:http:// www.szwsrc.com。


  (四)各报名人员对招聘计划表有疑问者可直接联系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5)。


  点击下载>>>


  1.2017年深圳市集中招聘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岗位表


  2.历年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高职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6..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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