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沧州吴桥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录5人公告
吴桥县2017年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录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高我县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能力,充实县消防大队执勤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吴桥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男性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录,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和招录名额
招录消防队员2名、司机2名、消防文员1名。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招录对象
消防队员: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
司机: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及以上学历,持有B本及以上驾驶证。
文员: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2、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合作精神,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有B本驾驶证可放宽至30周岁),男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无明显疤痕(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长-110)。
凡涉及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0日。
(四)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习练法轮功及参加其他邪教组织。
(五)限吴桥县户籍或生源地。
(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报名地点: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资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张;《吴桥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报名考务费:100元。
2、初检
按照招录条件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进行初步审查目测。初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文员不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通知。
(2)体能测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公安局、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试标准进行封闭式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4、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阅卷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
(2)笔试内容:消防业务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七天内登陆吴桥县人力资源网(www.wqrlzy.com)查询。消防员岗位、司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文员岗位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公示笔试成绩时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www.wqrlzy.com)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和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及排名确定。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6、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www.wqrlzy.com)公布。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按招录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7、政审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8、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吴桥县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录用和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录用。县消防大队负责录用人员的使用、管理和考核工作。县消防大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我县实际情况,一个劳务派遣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协议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一个派遣期满后经消防大队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录用人员年满45周岁后不再续签。录用人员工资执行我县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司机每月增加出车补助),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消防队员、司机全天侯值勤,每月享有6天假期;文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上下班。
录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按照《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初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
此次招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配合,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36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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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