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铜仁市德江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15人公告
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一、辅警人员属性
辅警人员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均属劳务合同用工,按劳务合同方式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警15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全面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2.本次招聘只针对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退伍军人系2013年至2017年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和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
3.本县户籍,年龄20至28周岁(1989年5月1日至1997年5月1日出生的),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与户口簿相吻合为准。
4.身高175CM以上,体重59.2KG-60.4KG。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从本县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退的;
7.本县公安机关聘用的在册在岗辅警;
8.身体有明显疤痕、纹身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辅警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体能测试成绩占70℅,笔试30℅,两项成绩总和按从高到低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11月21日-11月26日,由县公安局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
1.报名面试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9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德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
3.报名面试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面试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德江县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与报名面试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2017年11月30日上午8时在县公安局办公楼前集中,统一带往德江县一中体育场进行体能测试。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得出体能测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日(9:00至11:30分);
2.笔试地点: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
3.考试内容: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德江县“十三五”规划。
(五)体检
1.2017年12月3日公示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是否进入体检)名单。9日统一前往县人民医院体检。
2.体检除报考规定的身体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色盲、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协勤工作的。
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招聘办工作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治审查
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治审查对象。政治审查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实施。除考察报考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1.经体能测试、笔试、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办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公安局工作需要分配工作岗位,凡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1.辅警试用期月工资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月工资待遇2160元(含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由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缴纳。
2.辅警着统一制式服装。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6-8531647(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联系人:彭社强(电话:13985865378),姜勇(电话:13885663831)。
举报电话:0856-8530285(县公安局纪委)
七、招聘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德江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