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淄博市社会福利院招聘护理人员20人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派遣制人员,派遣至淄博市社会福利院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岗位设置、数量及应聘条件
(一)岗位介绍
淄博市社会福利院是一处综合型的副县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收养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老人、孤残儿童、弃婴、智障人员等,负责全市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安置、治疗、康复,同时代管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是一所集养护、康复、医疗、娱乐、休闲、培训、教育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型社会福利机构。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是淄博市政府基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情况,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养老新型模式的大环境下,建设的一项集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休闲疗养为一体的综合性老年公寓,是淄博市唯一政府公办养老机构。现根据实际情况,需面向社会诚招一批优秀的养老护理工作人员,欢迎有志之士加入我们福利机构大家庭,共同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养老护理员工作经验、护理专业人员优先录用;
5、年龄25周岁至45周岁(1992年9月1日至197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报名时需处于失业状态(在职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无法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儿童院四楼)
咨询电话 :8400813
(三)报名要求:
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个人单页)、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招聘形式
2017年11月28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并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空腹参加。
五、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与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规定适当上浮)。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
附件:岗位及人数.docx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