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六安金安区招考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 2017-11-23 09:55:20
  2017年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培育一支符合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的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金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


  全区清水河、望城、中市、东市、三里桥5个街道,共计划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50名,其中男性职位计划招考27名、女性职位计划招考23名。


  二、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社区工作3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年龄22-40周岁之间(1977年11月31日-1995年11月31日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三)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


  (四)在六安城区有稳定住所(方便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一票否决情况的。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皖西日报》、六安先锋网、金安政府网、金安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并由各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8日。报名地点设在六安市金安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西边大厅(安丰南路)。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住所证明材料,提交《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四)组织笔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12月23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常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知识以及服务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2018年1月5日前,在金安先锋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具有8年以上军龄的退役士官,笔试成绩加5分。其中,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另加4分,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获优秀士官或优秀士兵的另加1分。以上可以累加计分,但最多不超过10分(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人选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1.5:1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考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招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考察和公示。体检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入围人员按报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选择任职街道。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在金安先锋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因组织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公示,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履行任职手续。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党工委正式安排被录用人员到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正常发放。试用期满后且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由街道党工委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此次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享受当前社区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奖励报酬两部分,与社区“两委”成员同步增长。社区工作者的社保、医保等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此次招考的社区工作者一律实行聘用制,3年一聘。新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由所在街道与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必须在社区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管理,每年进行考核。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


  《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请前往金安先锋网(http://www.jaxf.gov.cn)公告栏,自行下载填写。提供《住所证明》时,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房产证明的,提供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开具的证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组织部、六安市金安区民政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261190、0564-3634621


  六安市金安区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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