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招聘25人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不少于2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编外人员不少于25名,其中护理人员6名,儿科医师不少于2名,妇产科医师不少于2名,影像医师1名,信息管理员1名,导医/医助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2.年龄计算按2017年12月31日为节点,临床医师、影像医师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急需短缺特别优秀的,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二)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龙泉驿区龙泉街道玉扬路383号)。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1日-12月5日(每日8: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合格证、工作经历材料、荣誉证书和重要论文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业绩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1张;《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申请表》(附件2)纸质文档1份(双面打印)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现场报名提交。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报名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资格审查
凡是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医院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四、考核流程
(一)现场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内容是医学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及技能考核名单,护理岗位可放宽至1:4。未参加面试及技能考核人员不予录用。
2.面试:按照进入面试者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主考官为面试小组组长,每名面试者5-8分钟,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3.技能考核:报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点。技能考核为单人操作,技能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报考人员单独评分,取平均分为报考人员技能成绩。
(二)初步拟聘,进入试用
1.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技能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近3个月内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过体检的可申请免检。
2.试用及岗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用考核,试用考核由各用人科室进行,编外聘用岗位试用期1个月,劳务派遣岗位按照劳务派遣公司规定约定试用期2个月。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本人自动放弃未按时到岗,或试用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同意聘用,签订合同
试用考核合格者,编外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区卫计局人事与科教科028-69928683;区妇幼保健院纪检室028-69330781、69330776)。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28-6933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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