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监控视频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省公安厅 2017-11-23 14:29:27
  2017年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监控视频中心招聘公告

  因业务需要,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派遣到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监控视频中心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主要从事监控视频中心值班工作(需值夜班)。

  (二)招聘人数为10名(男性6名、女性4名)。

  (三)工作地点: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监控视频中心(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监所管理工作;

  (三)无色盲,双眼裸眼视力4.6(含)以上,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含)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七)无其他法律规定的不予招聘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至12月11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为:一是登陆待君网(www.daijun.com)、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ga.hainan.gov.cn)等网站,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二是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以及上述所需材料扫描后,打包生成Win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发送至网络报名邮箱:8027139@qq.com。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才能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应知应会的内容。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的人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X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面试。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最多只进行两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7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和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2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公示期满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500元/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相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五、其他

  本次招聘具体工作由用工单位海南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联系电话:0898-68836540, 0898-68836530

  传真电话:0898-68836544

  联系人: 孟警官 林警官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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