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青浦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青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面向全国引进高端教育人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特级教师;
2.名优校长:指来自本市、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且在区域内(省部级)办学成绩优秀的名优校长;
3.优秀高级教师:指来自本市、浙江、江苏等发达地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区域内(省部级)教育教学成绩显著的优秀高级教师;
4.优秀高级技师:指与青浦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相匹配,且在行业内(地市级)技能精湛的高级技师。
以上招聘对象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应聘学前教育和语文学科,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学科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年龄一般控制在男性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
1.报名受理
应聘者依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公布的具体岗位要求,带好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2“递交材料要求”)到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北淀浦河路1000号三楼)现场递交材料,并现场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高端人才)》,邮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集中受理时间:
2017年12月8日—12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日常受理时间:工作日时间。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和考核。
3.面试和考核
青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录用办法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
(2)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入围者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心理测试:入围者参加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心理测试;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3)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7天。
(4)签订聘用意向书: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意向书,并按教育局要求递交有关入编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附件1。
四、激励办法
对新引进的高端教育人才,包括:特级教师、名优校长、优秀高级教师、优秀高级技师,在规定的服务期内经考核后予以最高6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59715007(沈老师),59710155(徐老师)
监督电话:69713877(沈老师、朱老师)
六、有关说明
青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开放时间:7:00—24:00
附件1: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岗位及数量
附件2:2018年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端教育人才递交材料要求
上海市青浦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