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榆林市横山区招聘乡村医生公益性岗位116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区乡村医生短缺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区部分行政村公开考试招聘乡村医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临床医学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榆林市横山区户籍;
2、本次报名结束前在榆林市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报到和未就业登记手续的;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4、身体健康;
5、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公益性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村医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16名。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益性岗位类别、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入库卡等有效证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提供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8时至17时30分。
3、报名地点:榆林市横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区政府院内东楼三层大厅)。
4、考试缴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价涉发[1993]11号文件规定标准,考生报名时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5、资格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照片、学历、籍贯、专业等相关信息予以初审,同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审查。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对冒名顶考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区上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陕西省横山人力资源网上(http://ylhs.ylrs.gov.cn)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名额按1:1的比例,等额拟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与横山籍人员登记结婚且已入横山户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所从事的是公益性工作,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属临时用工。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2)聘用人员的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各镇(办事处)卫生院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七)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每月2200元。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岗位补贴的申请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
咨询电话:0912-7612801(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榆林市横山区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