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璧山区商务局招聘7人公告
来源:璧山区人民政府
2017-11-27 16:00:19
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具有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四)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达到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六)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专业。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30日,
2、报名地点:璧山区行政中心2号楼803办公室
3、联系电话:85289883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及学位证书及复印件;③职业资格证书;④其他证明材料(包含报名岗位所需要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二)考试
考试流程分为面试、笔试。
(1)笔试。笔试分值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1:3的开考比例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以70分为合格标准,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安排。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成绩、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完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工资1900元/月,保险及差旅费等按国家政策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85289883; 联 系 人:谭康玉
点击下载>>>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