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机关招聘工勤人员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11-28 09:50:56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机关2017年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穗编办〔2011〕52号)、《关于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68号)有关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广州市城市更新局机关招聘工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行政文员)2名。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招聘
对象
招聘专业 学历
学位
户籍
要求
条件要求
1 行政文员 2 社会人员 不限 大专及以上 广州市常住户口 应熟悉电脑操作,精通办公软件,能熟练使用办公设备,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违法行为,没有被开除、辞退的记录,愿意履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须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1年以上综合文秘工作经验、熟练掌握PPT制作者优先;


  4.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须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携小一寸照片两张。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15楼组织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计生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培训材料证明以及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发放准考证


  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后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含1:3)以上才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时间及地点:广州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网(http://gzur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工人员1:5的比例确定。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对象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官网(http://gzuro.gov.cn)上公布。


  2.资格复核。审核材料包括: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职称证书、计生证明等原件。


  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评委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4.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录用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2.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四)公示、聘用及福利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应聘人选,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城市更新局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天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广州市规定的改革后机关工勤人员的标准执行,缴交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1月27日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市纪委派驻广州市城市更新局纪检组020-83849117


  监督举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2号珠江颐德大厦16楼纪检综合室


  招聘单位: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联系方式: 020-34816432   联系人:杨玉存


  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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