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郸复兴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招司法辅助人员37人公告
为了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经复兴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受复兴区人民法院、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现由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事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录计划 复兴区人民法院招录书记员22名;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招录书记员15名。
二、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邯郸户籍;
3、复兴区人民法院要求:年龄20周岁以上(1997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复兴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年龄23周岁以上(199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达到120字/分钟以上有效录入(不限定输入法);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录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执行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三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工资。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按岗位登记,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 11月28日至 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和平路396号财富大厦7-G2室;咨询电话: 0310-2050009 13463076386.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填写《公开招录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不含户籍证明)、毕业证(应届生带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五、招录方式:
1、招录工作以劳务派遣的方式,由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并负责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招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择优录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录资格。
邯郸市昌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