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推进节能管理、评价节能产品、传播能效信息、咨询研究服务、实施政府项目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 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战略发展部咨询研究服务岗位,职数1名;
2、战略发展部交流合作岗位,职数1名;
3、战略发展部信息传播服务岗位,职数1名;
4、公共事业部项目审核服务及推进岗位,职数1名;
5、节能产业部信息化开发与应用岗位,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1、战略发展部咨询研究服务岗位,主要从事承担政府委托节能规划、节能政策法规调研、起草、编制等工作;承担市区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委托的节能减排课题研究工作;参与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管理及服务工作。
2、战略发展部交流合作岗位,主要从事承担本市节能服务产业、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国际、国内交流工作;承担中心组织的节能服务相关培训工作;承担中心专家库建设、维护、管理及服务工作。
3、战略发展部信息传播服务岗位,主要从事承担本市节能环保企业典型汇编编制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节能新产品、节能新技术等能效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上海能效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维护工作。
4、公共事业部项目审核服务及推进岗位,主要从事承担本市节能减排财税专项资金管理及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开展业务洽谈、项目投标工作;研究编制节能减排财税专项评审、验收等工作手册、报告模板等标准化文件;组织开展项目资料初审、现场审核验收、形成结论等工作;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开展项目跟踪、沟通反馈等管理工作;承担专项项目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节能产业部信息化开发与应用岗位,主要从事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和信息化相结合领域研究工作;组织开发应用计算机联网技术,搭建节能环保技术、产品的信息化平台;组织研究服务于推广节能产品的电商平台的开发、应用、运营工作。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在诚信守法方面无不良记录;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与岗位职责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如是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9)节能减排领域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也可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岗位具体条件
(1)战略发展部咨询研究服务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节能减排领域优先考虑。
(2)战略发展部交流合作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者优先考虑。
(3)战略发展部信息传播服务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节能减排领域优先考虑。
(4)公共事业部项目审核服务及推进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节能减排领域优先考虑。
(5)节能产业部信息化开发与应用岗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fwx@esco.com.cn或信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上海市能效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编:200083)报名,报名材料含: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人员)及其他资格证书。报名表在页面下方下载,请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15日。
2、笔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录将安排笔试,笔试将安排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试。
4、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老师
邮 箱:ztg@esco.com.cn
联系电话:60805051,13402162707
监督电话:23112717
附件:报名表
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