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四季度重庆垫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3人公告
来源: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29 09:50:29
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垫江县干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垫江委发〔2014〕11号)相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3人,其中行政岗位5个,参公岗位4个,事业岗位14个,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垫江县2017年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行政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岗位遴选对象为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遴选职位相应职责所需要的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备拟任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5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jxrlsbj.gov.cn/Index_73.html)首页“ 办事指南”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6日9:00至12月7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承诺诚信报考,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招录机关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遴选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本次网上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7年12月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务必于提交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2月9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4.打印报名信息表。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14:00-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遴选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2,如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遴选的职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报名联系人:张仁刚 联系电话:74688766
行政机关单位岗位政策咨询:陈留新 联系电话:74685033
事业单位岗位政策咨询:李亚琴 联系电话:74616156
四、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一)笔试
1.行政、参公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2.事业岗位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一览表》,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只考公共科目的岗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审查
按各岗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时,则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缺额所属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出具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重新确定遴选名额。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计算结果大于1并有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计算结果小于1的,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考察
根据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由遴选部门负责考察,考察内容为复查本人报考资格条件及德、能、勤、绩、廉表现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等。考察不合格所缺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部门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严肃考察纪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遴选单位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拟遴选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教师参加遴选确定为拟调对象的,原则上在2017年寒假期间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报名参加遴选考试人员,无正当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遴选各个环节,否则将记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县内遴选考试。
本简章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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