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韶关南雄市公安局招聘30名辅警公告

来源:南雄市公安局 2017-11-29 10:37:50
南雄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警务工作、充实基层警力,南雄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协助民警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辅警为非正式工作人员身份,属临时合同用工性质;协助警察行使职权,对犯罪行为有效预防与控制。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本次共招聘辅警30人,其中,男性25人(退役士兵10人,其他15人),女性5人。
 
  2、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退役士兵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其他要求大专以上学历,适应岗位所需的基本文化、法律素质;
 
  (三)女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男性年龄18周岁至38周岁(1979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
 
  (四)身体健康,裸视须在4.8以上,普通话流利;无纹身,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五)具有南雄市常住户口;
 
  (六)在同等条件下,大学生,警校毕业生优先录用;会驾驶、懂计算机的优先录用;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者,将聘用为南雄市公安局辅警,工资待遇约2.2万/年,按规定办理个人社会保险的缴纳。
 
  四、 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星期六、星期天不受理考试报名。
 
  (二)报名地点:南雄市公安局政工室(南雄市公安局大楼五楼,地址:雄州街道雄中路338号)。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服过兵役的要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精准扶贫的要提供聘用单位的证明;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填写报名表。
 
  3、面试和体能测试
 
  由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精准扶贫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加10分。体能测试分男子组和女子组,男1000米、女800米。
 
  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等额比例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体能测试通过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能测试不通过者视为考试不通过,根据职位空缺数,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比例补录进入体能测试。
 
  4、体检
 
  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面试和体能特测试综合考试成绩高低等额补录。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尚未处理终结的;
 
  (8)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特此公告
 
  南雄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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