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人公告
为维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8名(限男性),主要从事执法辅助和森林消防岗位的非涉密警务工作。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由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管理使用,在森林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三)年龄在22周岁至28周岁(1988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出生)。
(四)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毕业证书;森林消防职位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和不良嗜好等,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吸毒史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 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从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17年12月5日16时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tsslgaj@163.com),发送后须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电话(0535-6660119)进行确认;因未电话确认已报名或留下的联系方式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且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审查确认地点: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乘坐7、10、17、23、52、62路公交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即可)。
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烟台森林防火公众号“ytslfh”对外发布,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由本人在指定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审核确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报考执法辅助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此项材料在通过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之后在体检当日提交。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现场签发准考证。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持证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面试等后续程序。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拟于12月上旬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50分)、森林消防有关知识(50分),相关知识参考附件5。
笔试结束后,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报考人员为武警森林部队退伍人员的加10分;武警消防部队退伍人员的加8分;其他退伍人员加5分;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5分;本科(含)以上学历加5分;取得B1以上驾驶证加5分;在各级公安机关从事过相关警务辅助工作或者在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从事过森林消防工作的,每有一个年度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加至5分。每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结束后,如有某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以将招聘计划调整至其他职位,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体测、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拟招聘为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烟台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被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实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月收入3500元(含工资、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其它警用装备。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烟台森林防火公众号“ytslfh”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5-6660119。
本公告解释权归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所有。
附件:1. 烟台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3.学科指导目录
烟台市森林公安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