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临沂兰山区柳青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招聘协管员8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满足业务开展需要,保障街道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柳青街道城管行政执法中队协管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无纹身、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20岁至35岁之间(1997年12月31日至1982年1月1日生)公民。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
6、市范围内退伍军人、党员,具有驾驶证人员优先考虑,具有城市管理经验的优秀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80人。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8:30-11:30,14:00-17:00),携带有关证件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份),到柳青街道(大青山路与武汉路交汇处)六楼617室报名。联系电话:0539-6379880。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2、资格审查
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给予赋分。满分100分。
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占30分(基础分),在此基础上,大专学历加10分,本科学历加15分,研究生加20分,义务兵退伍加20分,士官退伍加30分,服兵役期间立功的加20分,中共党员加20分,入党积极分子加5分,有驾照的加10分,有三年以上执法经历的加10分,总分100分加满为止。
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并到柳青街道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领取《准考证》。
3、笔试
考试内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是每人5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项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范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政审、考察结果评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最后一个名额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总成绩=资格审查分数×2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综合考察成绩×10%
6、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确定后,由本单位确定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
根据体检要求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四、录取聘用
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柳青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街道相关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依次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
1、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无其他待遇;
2、受聘人员工资:2400元/月;
保险:由聘用单位发放两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约500元/月,购买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
津贴:值班费300元,用餐补助150元,工龄工资每年递增20元/月;
合计:3350元/月。
3、生活待遇:统一服装,由执法中队承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食宿。
六、本招考简章由柳青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兰山区人民政府柳青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