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内江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选调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四川省范围内具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身份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1、选调岗位类别:管理岗位;
2、选调岗位:九级职员;
3、选调名额: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组织协调、统筹谋划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年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11月29日至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 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832—2665056。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 12月12日18:00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lmzzf5056@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1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1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资格审查
龙门镇党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时间。在资格审查时,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纸质档(包括各类证件原件)。
(三)面试
龙门镇党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选调名额与报考人数达到1:2比例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取消选调名额或选调计划。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我镇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我镇可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增减、递补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五)体检
体检由龙门镇统一组织到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若参检人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龙门镇可根据需要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七)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人员在一个月试用合格,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联系人:马 俊 联系电话:0832—266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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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内江市市中区龙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