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焦作山阳区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

来源:山阳区人民政府 2017-11-30 11:29:12
  2017年焦作市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山阳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区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7名,其中公开招聘教师20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岗位见《2017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2017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本方案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以内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每个岗位代码对应一个岗位,报考者按岗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提交


  2017年12月11日上午8:00至12月15日下午17:00。登陆http://124.128.152.242/wb_hnshanyangrs/webRegister/index.aspx或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点击“2017年山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内,清晰无变形,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信息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牢记。


  2、资格初审


  招聘组织部门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以便审核。12月15日下午17:0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岗位。


  3、网上缴费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7年12月16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缴费须使用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联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8:00至12月23日上午9: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


  5、注意事项


  (1)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组织部门在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的最低比例为3∶1(定向招聘岗位最低比例为2: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取消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12月18日上午8:00—11:30到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48号)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报考教师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市山阳区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山阳区辖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山阳区农村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参加山阳区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山阳区辖区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户口本、毕业证、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者依据豫政〔2016〕53号和豫办〔2012〕36号文件笔试成绩加10分(参与定向招聘报名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7年1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将有关加分证明、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48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资料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将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4、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笔试有缺考、违纪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2017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陆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与考试时所持身份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在山阳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和2015、2016年在岗且考核称职以上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还需由单位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


  (3)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告。


  4、面试内容:教师面试分为试讲和现场演练,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如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或面试中有缺考、违纪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体检。


  5、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工作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报考教师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根据总成绩,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工作网站公布。


  (五)考察


  考察由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人事档案和要求的其它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的毕业生为一年,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纪律监督


  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焦人社〔2015〕233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有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及信息发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yq.gov.cn)作为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1-3999879 监督电话:0391-3999362


  举报电话:0391-3555063


  附件:


  2017年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山阳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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