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人员具体要求及年龄范围:
1、哈尔滨市(含哈尔滨市行政区周边外县)户籍,年龄为18-30周岁的男性公民;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其中消防部队退伍干部,在原部队服役期间从事管理工作达到15年或以上,年龄可放开至45岁周岁),相关政策可适当放开并优先录取;
3、符合条件的非消防部队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
备注:上述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如持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具备熟练驾驶技术),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经培训,体能和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上岗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公安消防中队工作,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工作+2天休息,其中5天工作中,每天除正常工时,其他时间为24小时驻勤制;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合格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政府专职消防员将在每人每年的财政预算资金内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物资;
(二)薪酬结构
初入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计划经费为:58000元\人\年,包括:工资、社保(企业+个人)、意外保险、装备费、食宿费;
(三)晋升空间
为进一步拓展合同制消防员的职业发展空间,职业规划中将设立副班长、班长、中队长助理等管理层工作岗位;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简历下载
第一步:考生关注微信公众账号:likework,每一阶段的相关考务信息及下一阶段流程,均在此平台公开发布,并且作为唯一发布渠道;
第二步:报考人员复制网址:https://pan.baidu.com/s/1cEZ4j8至浏览器下载简历,或登录邮箱jianlibaoming@126.com,密码:jianli2017下载简历,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12月 15 日,第一批次初试将筛选符合条件的前500名考生,作为初试通知对象;
第三步:将填写完毕的简历发送至:hrbxfzhaopin@163.com,网上报名结束,等待审核通知初试;
(二)资格审核和面试
招考部门将逐一对接受预报名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复审和面试环节。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初审或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行复审和面试;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报考人全名),其中一张到粘贴到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口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B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
5、有公安消防或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安排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等;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晋级《准考证》参加测试;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不得进入笔试和心理测评环节;
(二)笔试和心理测试
1、按照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人员;
2、笔试和心理测评采用合格晋级评定制,由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笔试和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本人在接到晋级通知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评环节,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应聘资格;
5、如有心理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七、体检和政审
(一)政审
1、笔试及心理测评不合格人员不进入政审环节;
2、消防部队退役人员优先参加政审,其他人员根据体能及心理测评成绩排名,按剩余岗位和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招考部门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及心理测评成绩排名顺利依次进行替补;
(一)体检
1、参加政审测试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GBZ221-2009)及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规定的合格条件;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八、聘用
(一)岗前培训:上岗前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统一安排休息),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取;
(二)签订合同:经过岗前封闭培训后,合格人员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派遣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三)工作分配:培训结束后,由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哈尔滨市范围统筹分配工作,所有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资金来源及用工方式: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薪酬及福利资金由哈尔滨市政府财政拨付,为派遣用工方式,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具体用工单位,对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模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同公安现役消防官兵混编执勤,共同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九、考务工作及其他
1、哈尔滨景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此次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力资源项目的中标服务机构,负责组织此次项目有关招聘、考务及派遣合同签订工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书、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笔试和心理测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4、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6、最终解释权归哈尔滨景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招考电话:0451-84865665、132-4450-5773
简历投递:hrbxfzhaopin@163.com
为保证招聘工作流程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全程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监督,监督电话:0451-82609430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