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招聘公告

来源:青河县人民政府 2017-12-01 09:18: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招生简章


  经青河县委、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协检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与招聘职位表相适应的各类毕业生,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愿意从事国际道路运输辅助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执法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正在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执行处分、处罚的,有犯罪前科的;


  4、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单位辞退、学校开除、部队除名的;


  5、曾经有协检员经历,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6、有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协检员等情形;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3日。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米周洋 15909060388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4日。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5、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12月7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并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招录人员。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3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人员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六、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本简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职位表.xlsx


  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报名表.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政审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塔克什肯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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