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湘潭市信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信访服务中心选调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信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市(含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和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一12月22日(上午8: 00 -12:00,下午14: 30-17: 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信访局办公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32号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5楼507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联系人:张元立;联系电话:58570420、15080799456。
4.需提交的资料:
(1)《2017年湘潭市信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市信访局官网上下载或至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人员编制身份证明(列编审批表等);
(4)其他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或证书。
5.资格审查:由市信访局办公室负责。在报名时现场审查有关资料,在报名时限内提供资料不全者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经审查合格后,由市信访局办公室通知考生于考试前1天至市信访局507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工作人员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财务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知识占40%);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前需出具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附件2),无法提供证明则依次递补。
(三)体检:根据选调职数,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考察选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如考察对象有不适宜选调的情况,则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经市信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进行公示7天。
(六)调入: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拟调入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拟调入人选。选调人员进入局属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选调考试全程信息在市信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其中,选调公告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市信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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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湘潭市信访局下属信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湘潭市信访局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