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43人公告

来源:黑龙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2-01 13:46:46

  2017年黑龙江双鸭山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017-5号)


  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益性岗位43人。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公益性基层服务岗位43人。


  二、招聘原则、条件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符合条件、自愿申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双鸭山市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品行良好,能适应值班值宿要求,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3日,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 下午13点30分-17点。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就业局(新兴大街235号)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付 佳   4469059  13069901378


  石 峰   4469059  15331816777


  3、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电子信息备案表;


  ⑥ 本人近期免冠照二寸照片4张。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现场报名、填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三)招聘方式。为了保证招聘的公平、公正,公开招用计划、条件,采取考试、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招用人员。


  1、考试。报考大学生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


  笔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名次进行递补。


  3、公示及聘用。经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的《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3年后自动退出。市就业局进行备案(含聘用协议、报名、笔试、体检等纸质归档材料)。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险)。补贴标准为:大学生岗位补贴1405元/月。


  (二)社会保险:市就业局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五、相关费用


  免收考试报名费用。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双鸭山市就业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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