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南平企事业单位招聘3662人公告
来源:南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7-12-02 09:51:58
2017年“人才·南平校园行”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南平就业创业,服务南平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紧贴我市发展需要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参加招聘的单位计划聘用人数3662名,其中:①选调生及大学生村官223名(选调生78名,大学生村官145名);②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岗位1646名(卫技人员720名,教师694名,其他事业单位232名);③国有企业岗位172名;④非公企业岗位1021名;⑤计划选聘基层党群工作者600名左右(选聘公告另行发布)。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6。
二、报考条件及待遇
(一)选调生及大学生村官招聘
1.选调生招聘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4)身体、心理健康。(5)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6)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详见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6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
2.大学生村官招聘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心理健康。(详见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3.相关待遇
按照省上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同时南平市给予以下政策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500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可获5万元购房补助。
硕士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700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可获5万元购房补助。
博士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1000元/月);在南平市工作满5年的,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
(二)事业单位招聘
1.普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医生;或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
2.紧缺急需学科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教师资格证,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职在编教师;或符合我市中小学紧缺急需学科需求的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或符合《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2015〕48号)政策的我市生源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男生。
(2)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
3.其他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水利水电技术、交通运输、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与建设等特别紧缺急需专业学历放宽至大专。
(2)本科、大专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近5年内为非南平市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在南平市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录用时的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相关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500元/月);在乡镇基层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含安排到县级医疗医疗机构的医学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硕士生: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700元/月);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博士生: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1000元/月);可择优调任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岗位招聘
1.报名条件
(1)身体、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关工作环境。
(2)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2.相关待遇
本科生: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500元/月);在企业工作满3年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给予500元/月的生活补贴,原“985”“211”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硕士生:奖励不超过60㎡的人才奖励房或3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700元/月);研究生学历具有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全日制紧缺急需专业硕士享受每人1000元/月的市政府津贴,原“985”“211”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博士生:奖励不超过80㎡的人才奖励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1000元/月);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试用期满可直接确认中级职称;全日制博士享受每人2000元/月的市政府津贴,原“985”“211”高校全日制工科类毕业生按企业支持薪酬50-80%的标准补助。
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18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形式。
(一)现场报名
医疗卫生岗位、非公企业岗位实行现场报名,各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面试后择优确定人选,签订三方协议。医疗卫生现场招聘后的空缺岗位,实行网络报名。
(二)网络报名
1. 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按《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2016届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程序,登陆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2018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报名。
2.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教育岗位)及国有企业报考者可直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进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于12月2—9日登录上述网站(医疗卫生岗位12月5日开始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 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将于12月9日(医疗卫生岗位延长至12月11日)17:30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报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2)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12月2—12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12月13—15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的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采取公共题面试(相当于结构化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国资委组织实施;教师岗位采取教育教学技能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网络报名岗位面试,由市卫计局组织实施;非公企业岗位面试由企业自行安排。
(二)面试时间、地点的确定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12月16日开始,面试地点拟定在福州大学城附近,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教育、医疗卫生、国企、非公企业系统面试另行公告)。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2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人(不含40)时,在面试前加试一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确定。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面试成绩为本次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则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教育、医疗卫生、国企、非公企业系统面试另行公告)。
(五)签订三方协议
报考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确定签订三方协议人选。报考者为往届毕业生的,不签订三方协议,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与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策咨询
(一)南平市委人才办:0599-8879003
(二)南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599-8875131
(三)南平市教育局:0599-8832344
(四)报考南平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延平区:0599-6161217
建阳区:0599-5811665
邵武市:0599-6329507
武夷山市:0599-5302560
建瓯市:0599-3721139
顺昌县:0599-7830697
浦城县:0599-2822159
光泽县:0599-7926620
松溪县:0599-2320579
政和县: 0599-6053128
(五)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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