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临沂平邑县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4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用于平邑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辅助岗位和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窗口及镇办税延伸点服务工作辅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邑县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辅助人员12名,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窗口及镇办税延伸点服务工作辅助人员30名。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平邑县常住户口;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平邑县蒙阳零工市场(平邑县蒙阳路与朝阳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
3、所需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本招聘公告附件2,请到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下载)。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只考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平邑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与其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应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不低于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留用,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实行绩效工资制,扣除“五险”缴纳费用后月工资2000元左右。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在招聘及用工过程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条件者,立即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5269967218 18854963002
附件:2017年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