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长春市宽城区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17-12-04 14:30:19
  宽城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3人。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4日至1999年12月4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7、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二)招聘岗位


  1、区政府办公开电话接待员岗位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长春本市户口。


  2、区政府办法律咨询员岗位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长春本市户口。


  3、区人社局劳动监察辅助岗位5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长春本市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


  4、区安监局文字综合及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岗位2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长春本市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


  5、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服务岗位2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从事法律、安全工作和专业优先,长春本市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影响期未结束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组织和参与宗教、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公告。12月4日—12月5日在宽城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ckc.gov.cn/)及宽城区政府办公楼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12月6日—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在宽城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人民大街3366号)现场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及在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二份。


  报名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确定拟聘人员。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试题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4、体检。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5、政审。由考生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政审材料。


  6、公示。拟聘人员在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公示7天。


  三、待遇和管理


  1、月基本工资2800元(含取暖补贴),月全勤考核奖金2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招聘人员为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合格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自动放弃的,按有关程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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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长春宽城区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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