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20人的公告
为满足金普新区森林灭火救援的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中心面向社会招聘20名派遣合同制森林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森林消防队员,属于合同制人员。共招聘20名(全部男性)。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月基本工资2400元,有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具有B1以上(含B1)驾照且驾驶中型客车3年以上的人员在成绩同等的情况下可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纹身。
(四)年龄在20至35周岁,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确保随叫随到,非值班人员需保证一小时内到达单位集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年龄超出时间不满1年,视为合格;
(五)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
10、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二)、报名地点:开发区金马路260号人才广场4楼客服部。
联系人:景先生
咨询电话:65891611
(三)、报名要求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6、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五、用工与管理
1.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对各项考试合格者,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两个月,进行军事化、体能和警务技能等培训。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3、对培训合格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方能录用。
4、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6、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