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19人公告
根据《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及《2018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毕业生方案》,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2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9名教师。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和本地院校(师范类)2018年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考生报到前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及计划
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大连大学2018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及研究生19人。
五、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必须是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只接受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大连大学2018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报名。不接受这些院校免费师范类非辽宁省生源本科生报名,不接受这些院校非师范类本科生报名,不接受其他高校师范类本科生报名,不接受这些院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报名,不接受其他高校研究生报名。
2.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所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三者一致。要求应聘岗位与考生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一致(研究生不得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3.具有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或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4.本科生需具备学士学位,研究生需具备硕士学位。
5.必须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具备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如果考生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考生违约;考生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查询
提前一周与相关大学联系,将招聘公告发布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为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
(二)报名
1.时间:2017年12月14日 8:00-11:30
地点:甘井子区中小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华东路79号,华东路与千山路交汇处,千山路人形天桥边,甘井子区原图书馆 )
2.报名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分组
毕业生根据招聘岗位条件,按照小学音乐和小学体育两组进行报名,应聘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2)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大连市甘井子区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③《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1份;
④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⑤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⑥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院系公章);
⑦本人简历1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
⑧《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报名时携带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请自行保存。
(三)资格审查
招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并公示
报名结束后,招聘组通过审查应聘人员简历,根据应聘人员的年级(专业)排名、在校奖惩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考核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岗位信息查询网站予以公示。
(五)面试
面试按申报岗位分组进行,报名后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气质和特长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1.时间
①2017年12月14日 下午1:00集合
每学科面试结束后签约
2.地点 甘井子区中小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华东路79号,华东路与千山路交汇处,千山路人形天桥边,甘井子区原图书馆 )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请提前备好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要按其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考生学校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待拟聘人员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填写《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具体聘用单位由抽签的方式确定)。如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事先签订的就业协议解除,按拟聘人员违约处理,并按规定缴纳违约金。签定就业协议人员,需在甘井子区所属学校集中实习,实习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遵守以下三个纪律原则:
1.公开原则。招聘工作组本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回避原则。招聘工作组成员不得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违纪必究原则。招聘人员及应聘人员凡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涉嫌违法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甘井子政府网政务中心的教育局栏内,同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通过自主招聘方式进入到各中小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