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招聘控员内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是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本区范围内的社会弃婴(童)提供养育、特殊教育、医疗、康复、国内外收养、家庭寄养和特殊困境儿童临时救助等服务。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控员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顺德区儿童福利院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节假日休息)。
邮寄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城路东胜大街23号顺德区儿童福利院办公室,联系人:黎小姐,电话:0757-22333241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顺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控员内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只要先把报名所需资料复印件包装密封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内送到顺德区儿童福利院门卫室登记确认即可,采取邮寄方式只要先把报名所需报名资料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成功邮寄至上述地址,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复审统一安排在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请已经提交资料的报名人员限时带齐报名条件所需要的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开始为期五天(脱产培训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上午9:00—2018年 1月1日下午5:00,每天8小时)实操技能培训和对所报名岗位工作内容、工资薪酬的了解。
注意: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不退回,材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管理岗及专业技术岗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先进行统一培训(为期5天),完成培训后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试。
2、技能操作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技能操作实践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培训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操作占30%合成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实践3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5、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变更、延期该职位的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的薪金按劳动合同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实操、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
2、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unde.gov.cn/
咨询电话:0757-22333241
监督电话:0757-22831023
佛山市顺德区儿童福利院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