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福安市委政法委招聘23名反邪教协理员公告
福安市委政法委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反邪教协理员 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上级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中共福安市委政法委(市委防范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反邪教协理员23名(市委防范办1名,每个乡镇或街道各1名),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2018年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类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8日至1999年12月8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12月8日前常住户口为福安市辖区范围。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7年12月8日上午8:00至12月12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fjndrs.gov.cn/showex.asp?idx000&ks=qy)编外人员招聘考试栏目,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要求为.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网络报名指定建设银行“龙卡”作为网上支付报名费的结算工具(请在报名前办理好网上支付卡)。银行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2017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 6586846。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可垂询上述电话。
(二)资格初审。由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对相应的网络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咨询电话: 0593-6586846。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12月9日上午8:00~12月13日下午5:30 。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宁德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9日~12月20日自行上网登陆宁德市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福安市新阳路13号,原劳动就业管理处三楼)定于12月21日上午8:00~12:0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网络报名人员按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2007〕费196号收费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考费80元。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部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和复习指导大纲,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福安市新阳路13号原劳动就业管理处三楼)进行资格复核,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政法委和市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统一采用公共题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面试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各种原因自愿放弃聘用的,可在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统一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人员出现辞职等情况时,可在进入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的最终服务单位由市委政法委根据有关原则确定。
(六)聘用人员统一不提供食宿,年薪3万(包含五险一金)。
(七)整个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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