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淄博市委政法委招聘派遣制宣传人员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派遣制人员,派遣至淄博市委政法委从事宣传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数量、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岗位及人数
市委政法委新媒体工作室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觉服从管理,维护工作单位的良好形象,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22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日之间),身体健康,在淄博市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参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熟练使用计算机,有一定新闻写作特长和摄影摄像、图片编辑工作基础;
5、报名时需处于失业状态(在职或离职手续未办理完毕的无法报名)。
(三)岗位职责
1、新闻采编,撰写新闻稿件;
2、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3、专题宣传活动策划与组织;
4、摄影摄像,图片编辑;
5、文字材料起草与文档管理。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5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办公楼)。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先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lss.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报名需由本人进行,提供二寸彩照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同时要交验户口本(个人单页)、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含个人头像的学籍信息打印件1份;
3、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现场制发《准考证》;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的,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提前30分钟到报名所在315室门口查询自己的考场安排情况,根据准考证号去相应考场对号入座;
笔试内容:新闻宣传相关知识及公文写作。
笔试完成后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于2017年12月16日在315室门口张贴公布笔试成绩。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笔试需携带身份证、中性笔参加,有条件可佩戴手表以方便掌握考试时间。
2、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现场签到和抽签);
面试地点:淄博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3楼313室(张店区金晶大道191号路西办公楼);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如报名进入笔试人数未达到比例,由我方酌情处理),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面试测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于12月17日下午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人员,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将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面试总成绩2017年12月18日在315室门口张贴公布。
四、体检、政审
集合时间:2017年12月18日早上7:30;
集合地点:淄博市金晶大道191号门禁处;
其他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由我方统一带队组织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取消录用资格。请进入体检阶段的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如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合格后,我方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聘用环节。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聘用人员,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负责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闻宣传、公文写作等,帮助聘用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二)培训完毕与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被聘用后,依法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底薪2500元+绩效工资。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