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宿州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来源:宿州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2017-12-08 09:33:20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埇桥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络维护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网络维护人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优先;


  3、具备熟练的微机网络操作技能;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埇桥区户籍;


  (二)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


  2、报名地点: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带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体检证明,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录用程序与方法:


  报考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考察、体检等步骤进行。


  (一)笔试内容及评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30%计分。


  (二)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网络维护,成绩计算:按总分(100分)的70%计分;


  (三)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次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了解被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风修养、遵纪守法、社会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与录用:根据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埇桥区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检察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聘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2、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


  3、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或经考核为不合格的,视为解除聘用关系。


  4、招聘对象男性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5、招聘在期内违纪违法的,可随时解聘。


  6、待遇: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作所需制服。


  报名联系电话:0557-3925021


  埇桥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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