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人民医院宿迁分院招聘2018届毕业生公告

来源:宿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7-12-08 10:12:21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引进2018届毕业生简章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宿迁市唯一一所三级公立医院,也是宿迁建市以来单体投资规模最大的民生工程。医院总投资20多亿元,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设计床位2000张,2016年7月正式开业,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公益为一体的综合性公立医院。


  医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江苏省人民医院统一管理,同时全省13家知名三甲医院选派优势学科名医专家担任科室主任和学科带头人,他们从周一到周日正常在宿迁坐诊看病、开展手术,从人才、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对医院进行全方位的支撑,让宿迁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全省最优质的医疗服务。医院设有39个临床科室,其中宿迁市临床重点学科12个、宿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7个,同时建有健康管理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内镜中心等区域性公共平台。医院医疗设备总投资近3亿元,西门子双源CT、3.0T磁共振、直线加速器、产科四维彩超等一大批高端设备均处于江苏省领先水平。


  医院现有职工1230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91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4人,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人才1人,省科教强卫青年人才8人,市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对象19人。江苏省医学会各分会委员13人,宿迁市医学会主委、副主委9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4名,博士20名,硕士248名。医院现有在研项目31个,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省妇幼健康项目2项;先后获得宿迁市科技进步奖2项,市产业引导资金项目16项,在国家及省级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医院目前已创成江苏省人民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宿迁临床学院,并与徐州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高校达成实习框架协议。


  医院发展坚持公益为先,不断加强内涵建设,认真贯彻“开放、包容、友好、敬业”的发展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努力打造宿迁市的卫生人才培养基地、基层卫生指导基地和卫生资源调控基地,建成医疗高地、人才高地和培训高地。秉持既有公立医院传承,又富含医学院校元素的发展理念,向着苏北地区最有品质、老百姓最满意的现代化公立医院不断迈进。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精神,经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2018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2018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临床医技岗位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6、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载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发布简章。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请登录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http://firsthospital.suqian.gov.cn),点击右下角“我要应聘”版块,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20日下午5:30,以报名提交时间为准。已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的考生无需重复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届时将通过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人〔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费,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考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命题,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其中报考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人员采取“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总分60%的为合格。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分60%的为合格。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人员。低于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1:3),按规定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


  3、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总分100分,考核成绩达到考核总分50%的为合格。


  4、总成绩。报考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报考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766326(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27—84359139(宿迁市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27—80766226(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


  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2018届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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