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2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补充到凉山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凉山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文秘工作人员2名(全额拨款,事业管理九级岗)。
二、考调对象
全州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符合条件的驻村第一书记可以参加考调,但考调后要继续担任第一书记至任期结束。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具有3年以上县级及以下基层信访工作经历。
3.全日制学历应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4.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有撰写调研课题材料的能力(在州级、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署名文章或在党委、政府综合部门从事过综合文稿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6.参加工作以来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事业人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西昌市正义南路39号),报考者需本人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携带材料
(1)《中共凉山州委群工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贴上照片)一式3份。《推荐报名表》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下载;
(2)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编制卡复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由所在单位出具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6)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2017年12月26日上班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5.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并报组织部门审批,最低不低于3:1;达不到3:1,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折合为考试综合成绩。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结合考察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面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者到凉山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试用3个月。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考调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调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公示名单,并在凉山信访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调动
根据公示情况,由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正式调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调动的应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所有调动人员均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34—2188901
监督电话:0834—3865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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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凉山州委群众工作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