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宜宾市南溪区考调27人公告

来源:三江人才网 2017-12-08 10:28:15
  宜宾市南溪区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溪区部份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


  此次考调共有20个岗位27名工作员,其中公务员8名,事业人员19名。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南溪区2017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考调面向南溪区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考调条件、岗位和身份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二)考调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必须取得考调岗位相应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身份3年及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硕士研究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报考者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2月22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南溪区人社局公务员与事业人员管理股三(南溪区正信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2.报名所需资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②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保存单位加盖公章);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证件照一张。


  3.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此次考试两个及以上岗位报考的,报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考务费100元和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开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储备、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按照考调岗位名额的3倍,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无笔试缺考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所有面试人员低于7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调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成绩×60%。


  4.成绩公布。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同为党员的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同等层次的全日制优先。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人社部门与考调单位共同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结束后,由各考调单位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考调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南溪区纪委(监察局)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南溪区人社局举报。举报电话:0831-3330479


  2.本公告由南溪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宜宾市三江人才网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0831-3185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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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7年宜宾市南溪区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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