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新源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0人公告
新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0名
为加强新源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切实维护新源县社会大局稳定,经县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00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宣教活动。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德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户籍不限、族别不限,限男性,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2周岁(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同的其他情形的;
(2)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
(3)近三年来,在各类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000元。
2、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为每月4000元并签订劳动合
4、由县财政交纳全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交纳标准参照每年社保局下发的基数(2017年每人每月交纳1107.876元)
5、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生育假、婚嫁等福利待遇。
6、食宿、服装、装备由单位提供、解决。
三、报名地点
1、新源县公安局二楼政工科协警办
2、新源县巡逻防控大队(原老党校、影视村对面)
四、报名电话
1、政工科协警办:15299263814
2、巡逻防控大队:0999-5034727
新源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