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直医疗单位招聘43人公告

来源:桦南县政府网 2017-12-08 15:45:45

  桦南县直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桦南县直医疗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的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家医疗单位隶属于桦南县卫生计生局。


  具体岗位:


  县医院:招聘23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6人;医学影像专业6人;药学专业1人;


  中医院:招聘13人。其中:医学影像专业2人;药学专业1人;中医4人;临床专业6人。


  妇幼保健院:招聘5人。其中:儿科专业(临床医学)2人;妇科(临床医学)1人;医学影像专业1人;检验专业1人。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其中:检验专业1人;卫生监督学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药学、卫生监督学要求2017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专业要求2017年以前毕业的本科(专升本要求专科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所学专业与专科一致)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要求专业对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执业证书人员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健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12月18日——12月20日


  2、报名地点:桦南县卫生计生局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454—6230956,联系人:刘影0454-6221531,联系人:孙金秋


  3、报名要求


  (1)所需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签订《诚信承诺书》1份。


  (2)学信网验证报告:已毕业考生需先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打印《学籍信息》和《学历信息》;并提供人才中心、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市场出具的流动人员存档证明。


  (3)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省、市有关部门出具认证材料,报名结束时未提供所需认证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研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市人社局同意后,通知报考人。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职业素质和工作技能,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权重为总成绩的6:4,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包括加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顺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及专业技能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全部由外埠医疗专家组成。


  3、政策性加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包括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公示无疑义后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1:1比例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若综合分数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可以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


  六、考核


  由县人社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并出具考核报告。


  七、录用及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考生对拟聘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入聘用阶段,进入聘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公示合格人员填写《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县人社局发放《桦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


  八、待遇和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卫生计生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合格并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擅自调动工作,五年内调离桦南县者视为违约,人社部门不予以办理调转手续。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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