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金花街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来源:广州荔湾政府门户网站 2017-12-12 10:59:00
金花街道招聘专业动迁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工作者队伍,荔湾区金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 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1名;


  2、 禁毒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直接服务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禁毒办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日后出生);


  4、熟悉电脑操作;


  5、有社工专业知识,金花街辖区周边居住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1、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按照金花街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收入总数5万元,含五险一金);


  2、禁毒办工作人员:年收入总数6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11日—12月15日,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wqjhj@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


  2、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3、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 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编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8108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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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金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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