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本溪县旅游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简章

来源: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2017-12-12 11:28:25
县旅游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县旅游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热爱旅游事业;


  (三)具有本溪县常住户口(户籍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12月8日);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


  (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12月以前毕业);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5年12月8日至1999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截止12月14日下午16:30)


  上午: 8:30—11:00 ,下午: 13:30—16:30


  2.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址:本溪县旅游局质量科(县政府三楼)


  具体要求:(1)报考人员从邮箱(bxly2017zk@163.com,密码bxly2017)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2)报名随带材料:报名表(一式二份)、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行打印学历查询结果)、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7年12月15日(截止12月15日下午16: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旅游局质量科(县政府三楼)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4.报考人员须接受资格审查,原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


  5.招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和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5:1的职位,将调整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设最低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面试的核准证件。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成绩将在邮箱bxly2017zk@163.com(密码bxly2017)和本溪县政府楼前同时公布。


  3.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2)面试规则: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检


  由县旅游局组织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旅游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邮箱bxly2017zk@163.com(密码bxly2017)和本溪县政府楼前同时公示3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经审核合格,月薪2000元(含个人险),缴纳五险。


  新聘用人员原则上需服务满3周年以上。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考察或聘用资格


  1.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2.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3.凡提供虚假资料而获得综合评价加分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递交解聘证明等有效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46832379;13842487456。


  五、本次考试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溪县旅游局。


  本溪满族自治县旅游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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